各院、部、处☹️、室👩🏿💻、直属单位➖:
为做好2015年度年终关账工作,夯实年度决算工作基础,根据上海市财政局《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终对账关账和2016年经费预拨工作的通知》(沪财库〔2015〕71号文)的相关要求🍹,现将2015年年终关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我校2015年底结账日为12月15日🫠。请各负责人对当年预算执行项目及时梳理☁️、早做安排𓀌,对年内要付款的项目把握好支出进度🧽,尽快按照规定在12月15日前完成支付。其中👨🏻🚀,部分项目的截止日期安排如下🐃👵🏿:
1、使用支票业务进行结算的🧅,支票的开单截止日为2015年12月10日
2、2015年学校财政预算资金(编码开头为A1🟥、B1👮🏻♀️、C1、D1、E1的2015年项目),报销截止日为2015年12月15日。
3、按照市财政局清理存量资金要求🎐,未纳入意昂5预算的财政性资金使用期限为两年💅🏽,因此教委拨入专款(编码开头为A2、B2的2013年项目)应于2015年12月28日前执行完毕👩🏻🦽🩶,逾期将由财政统筹🚣。
4📋、纵向科研经费(编码开头为的E2的2012年以前项目)按规定也应于2015年12月28日前执行完毕。
5、根据财务相关规定,暂借款项应在年底前冲账✤,零余额账户发生的暂借款项必须在12月15日前冲账💁🏿。
6、 为了应对财政资金支付的高峰,保证学校财政项目报销顺畅🧔🏻♀️,财务处从12月1日起,集中全处所有人力,为财政项目提供专门服务。确保财政预算全面完成,在此期间🤪👍,暂时停止横向课题的报销工作🛀🏻🦹🏼♀️。
7🤽🏿♀️、财务处将在完成财政项目报销后立即开放横向课题的报销直至2015年12月28日🏊🏼,给您带来不便🤽🏽♀️👨🏼🔧,敬请谅解!
业务联系电话👩🏿🦰:67791442
财务处
2015.11.12
